日前,教育部最新公布了《2004年普通高等艺术院校、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招生办法》。与2003年相比,2004年艺术专业招生在考试、录取等关键环节做了更为细致、周密的调整和安排。为确保艺术招生的公平、公正,新政策在扩大部分艺术院校招生自主权的同时,对艺术招生,特别是艺术专业考试的组织、管理制定了更为严格的监督、管理措施。
新政策、新变化究竟会对明年的艺术招生产生怎样的影响?相关考生和家长该注意些什么?现在就为您详细解读2004年艺术招生新变化。
31所院校自定文化考试分数线
内容:2004年艺术院校招生中,中央戏剧学院、中央美术学院等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专科(高职)专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在录取前报有关省级招办备案。
变化:每年高考,报考艺术专业的考生需分别参加专业和文化两项考试。考生文化考试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往考生的高考文化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均统一由招生院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划定。明年,这种划定文化分数线的做法将被打破。中央戏剧学院等31所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专科(高职)专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据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文化分数线由院校自行确定将有助于这些艺术院校选拔、培养高水平艺术专业人才,并逐步提高对考生文化成绩的要求。
这里需要提醒考生注意的是,在明年文化分数线的划定问题上,有两个变化:一是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自定文化录取分数线;二是其他院校艺术专业招生及独立设置的专科(高职)艺术院校招生,考生文化成绩要求按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专科(高职)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划定文化考试分数线的机构由以前招生院校所在省级招办变为生源所在省级招办。除此之外,新政策明确规定,各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专科(高职)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应低于本省(区、市)确定的一般本科、专科(高职)院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0%。
对异地组织的专业考试统一安排考点
内容:各省级招办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定专人负责艺术院校(专业)招生工作。对异地组织专业考试的院校,要统一安排考点,指定专人负责组织考场巡视及督查,及时检查和纠正专业考试过程中的各种违规行为。在任何一个考点被认定作弊的考生,均取消其200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资格。
变化:艺术专业招生不同于普通高等学校选拔录取,考生除了必须通过文化考试之外,还必须参加由招生院校负责单独或联合组织实施的艺术专业考试的选拔。然而近年来,在某些院校的专业选拔中,由于考试监督、管理机制不完善,一些考生、家长串通考试评审人员进行舞弊,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针对专业考试存在问题,2004年招生办法中首次明确要求,所有艺术院校组织专业测试,必须在考点所在省级招办监督和指导下进行。异地组织的专业考试要统一由省级招办安排、指定考点。同时,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对本地区考生报考本省(区、市)所属高校艺术类专业组织进行联合或统一专业课考试。
专业考试分数线由院校划定
内容:专业考试由招生院校负责单独或联合组织实施。专业考试的分数线由学校根据各个专业的特点确定。
注意:与文化考试不同,艺术专业考试是由招生院校命题并组织实施选拔测试。专业考试的录取分数线也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确定。为规范艺术专业招生,明年除了将加强省级招办的监督、管理力度,还对招生院校的考试组织、管理提出更为严格的要求。要求招生院校必须组织专家或通过建立试题库进行专业考试命题,并按照有关保密要求进行试卷印制和保管。评卷工作要做到公正准确,对主观题目须有两人以上阅评。视唱、演奏、表演等面试科目(项目)必须组成专家小组进行测评。
专业考试过关者须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备案
内容:2004年4月15日前,各招生院校须将专业考试合格考生相关信息报有关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备案。
注意:为杜绝招生录取后期,违反录取原则,暗箱操作现象的发生,2004年新办法明确规定,各招生院校的专业课考试应于3月底前结束,专业考试合格人数应控制在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数的3-5倍之内。招生院校必须将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名单和考试成绩等在规定期限内,报考生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备案,同时将专业考试合格证寄送(发)考生本人。未经备案的考生,在艺术类专业录取时,省级招办一律不予投档。
院校不得以非第一志愿为由拒录合格考生
内容:各招生院校不得以非第一志愿为由拒录符合本校录取要求的合格考生。
注意:艺术院校(专业)本、专科(高职)录取安排在提前批次进行。2004年招生办法要求,专业考试合格且经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备案的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由生源所在省级招办于2004年6月30日前告知考生第一志愿报考院校;第一志愿招生院校于7月10日前将拟录取结果告知有关省级招办。各招生院校不得以非第一志愿为由拒录符合本校录取要求的合格考生。
考生数学成绩计入文化考试总分的比例由各院校确定
内容:2004年艺术类考生数学成绩计入其文化考试成绩总分的比例(系数)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确定,并须向考生及社会公示。
注意:新办法透露,为提高艺术类考生的整体素质,自2006年起数学成绩将在录取时全部计入文化考试成绩总分。明年及2005年考生数学成绩是否计入文化考试总分,以百分之多少的比例系数计入,仍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确定,并将在各校编制的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中注明。请考生及家长注意查询。
具有推荐免试生资格的院校范围缩小
内容:2004年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等15所艺术院校可继续招收艺术类推荐免试生。招收免试生的比例控制在招生院校(专业)年度招生总计划的10%以内。从2006年起,将停止艺术类专业招收推荐免试生工作。
变化:2003年共有18所院校招收推荐免试生。2004年四川音乐学院、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不再招收免试生,其余15所院校明年仍将继续招收推荐免试生。
为保证推荐免试生招生工作有序进行,2004年新的招收办法规定:
中等艺术学校(附中)推荐免试生仅限于本校少数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的比例一般应控制在本校应届毕业生总数的10%以内。推荐人选要根据其在校期间德智体等各方面的表现和专业水平确定,并进行公示。
15所招生院校须成立专门机构、组织专家组对拟推荐免试学生的相关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并组织专业考核和文化测试,合格后经校长核准方可录取。
有关招生院校须于3月20日前将拟录取的免试生名单书面通知考生户口所在省级招办并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高校学生司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上对考生名单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能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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