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2003年赣榆县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的通知 |
赣教字[2003]91号
各中小学: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中小学生田径运动竞技水平,增强学生体质,培养和选拔合格体育人才,进一步推动我县学校体育工作的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于2003年9月举办赣榆县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现将《竞赛规程》发给你们,望根据《规程》要求,认真选拔组队,搞好业余训练,积极报名参赛。承办单位应认真做好各项筹备工作,努力把运动会开好。 此次运动会任何学校不准弃权。 附件:《2003年赣榆县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二○○三年七月十五日
二○○三年赣榆县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地点 2003年9月20日―21日在赣榆县实验中学举行。 二、参赛单位 全县各中小学校、高级中学、实验中学、实验小学、职业学校。 三、竞赛分组 ⒈ 高中组(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⒉ 初中组(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⒊ 小学组(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竞赛项目 ㈠ 高中男子组(共14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10米栏(栏高1.00米、栏距8.90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6千克)、铁饼(1.5千克)、标枪(700克)。 ㈡ 高中女子组(共14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栏高0.84米、栏距8.50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千克)、铁饼(1千克)、标枪(600克)。 ㈢ 初中男子组(共13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栏高0.914米、栏距8.50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5千克)、三项全能(100米、跳高、铅球)。 ㈣ 初中女子组(共13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栏高0.84米、栏距8.00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千克)、三项全能(100米、跳高、铅球)。 ㈤ 小学组(男、女项目同,共11项) 6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3千克)、掷垒球(25.42厘米)。 五、参加办法 ㈠完全中学可报高中组运动员计12人(男、女不限)。 ㈡ 初级中学可报运动员计10人(男、女不限) ㈢ 小学可报运动员计10人(男、女不限) ㈣ 各校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 六、运动员参赛资格 ㈠ 运动员必须是思想品德好、文化考试成绩合格,经医院检查身体健康,有本县户口的在校在籍学生。 ㈡ 各参赛学校必须严格把好资格审查关、凡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一经查实,除取消该运动员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外,将予以严肃查处,并追究校长及有关人员责任。 ㈢ 为端正赛风,在赛前、赛中及赛后将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查。 七、竞赛办法 ㈠ 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㈡竞赛按高中、初中、小学部进行编排竞赛。 ㈢ 参赛运动员每人限报两项,每项限报两人,另可兼报接力。 ㈣ 计分办法 ⒈ 各单项比赛均取前8名,按9、7、6、5、4、3、2、1计分,接力项目加倍计分。 ⒉破县中小学生田径记录者,加计7分。 ⒊报名不足8人(含8人)的项目,递减一名录取,计分方法不变;只有2人(含2人)以下报名的项目,不进行比赛,由大会通知其改项,但不得换人。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设完中组、初中组、小学组团体总分奖,另设优秀组织奖及体育道德风尚奖。 ㈠完中组(男、女总积分)取团体总分前六名;初中组取团体总分前十名;小学组取团体总分前十二名。 ㈡团体总分以记运动员在各单项比赛中得分总和计算,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积分相等,以破县记录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以获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余类推。 ㈢优秀组织奖及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㈣本次运动会欲评选出部分优秀教练员及优秀裁判员。 九、报名、报到 ㈠报名 ⒈各单位填写报名表一式叁份并加盖学校公章于2003年9月2日前派专人报县教育局和赛区各一份。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报名、作弃权论处。凡要弃权的学校,将弃权理由以书面形式报县教育局,待批准后方可弃权。 ⒉报名时应交验运动员学籍卡、户口簿、运动员近期(半年内)一寸照片2张(照片背后注明姓名、性别、比赛项目),同运动员档案照片。 ⒊报名时学校需为运动员交资格保证金(共1000元),待运动会结束后,经查运动员的资格没有问题时,将如数退还;如发现做假的经查实后则不再退还,此款学校不予报销。 ⒋裁判员先由学校推荐报名、筛选后以通知为准。 ㈡报到 ⒈各代表队于赛前一天下午到赛区报到。 ⒉各代表队交解说词一份(不少于300字)。 ⒊接通知的裁判员于赛前二天到赛区报到。 十、其他有关事宜 ㈠2003年县中小学生田径运动员建档截止日期为8月12日,请各参赛单位认真填写运动员档案卡报县教研室、建档办证时应交验运动员学籍卡、户口簿。 ㈡时间安排 8月6日:宋庄、城南、赣马、土城、黑林、厉庄 8月7日:青口、金山、马站、石桥、柘汪、九里 8月8日:海头、夹山、城头、徐山、龙河、门河、班庄 8月9日:欢墩、大岭、沙河、殷庄、朱堵、墩尚、罗阳 ㈢各参赛队参赛经费自理。食、宿、行自行安排。 ㈣需大会安排食宿的代表队须提前3天与承办单位联系。 ㈤运动员号码、号码布由大会统一安排。 ㈥各代表队自备2×3米校旗一面、颜色不限。 ㈦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⒈各校运动员档案编号顺序表 ⒉中小学生运动员档案登记表、运动员登记表 ⒊2003年赣榆县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报名表
二○○三年七月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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